李开复:我在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打工的故事
时间:2016-02-24 13:59:14
后来,院长打听到我是编程高手就来找我。我很自信的打包票说,我可以把这个工作做好,而且绝对不影响秋季开学的使用。院长很高兴地给了我7美元一小时的工资(当时可谓天价),并问我什么时候可以有初步的结果。我承诺8月初可以整个程序跑起来,到9月开学前还有时间调整。
当时我觉得这个工作很简单,所以没有认真看待「8月初就初步完工」的承诺。7月份,我打了三周的桥牌才开始为法学院编写软件。但我很快发现,这个工作有很多繁杂的细节是我根本没有预料到的。到了7月底,我只好对院长说:「这个工作超出了我的想像,大概要到8月底才能跑起来,但是,应该不影响9月开学时使用。」
没想到,学法律出身的院长非常生气,告诉我说,我不必再来上班了,他决定把这个专案交给承包商来做。因为他认为,我对工作明显不够重视,没有调查就轻易承诺,这让他失去了对我的信任。
对这个决定,我一开始感到很惊讶,但想了一晚后,我理解了院长的处境:他把这样一项工作交给学生,这对他来说是要冒很大的风险的。但是,学生的偷懒和不负责任让他彻底失望。
于是,我找到院长,对他说:「我应该把你已经付给我的工资全部还给你,因为我没有兑现我的承诺。」这时,他已经心平气和地对我说:「不必了,看得出你已经接受了教训,而且,你没有工作经验,犯错是难免的。希望你从这次经验中,更好的理解大多数企业对我们的毕业生所抱有的诚信和负责的期望。」
法学院院长的这几句话在我后来的人生中一直提醒著我。若干年后,我自己也走上了公司的管理职位,过去的错误提醒我,品性的磨砺不可有片刻懈怠。